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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零花

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零花

发布时间:2025-02-08 17:58:34

公积金提取的步骤如下:

1、准备相关材料,包括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、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;

2、携带所有材料前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,选择就近的业务网点,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,早上8点半至下午5点半;

3、持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取现。

公积金的历史沿革:

1、公积金制度的起源:公积金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的住房储蓄制度;

2、中国公积金制度的建立: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4年正式建立,旨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;

3、公积金制度的发展: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市场的变化,公积金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;

4、公积金政策的地区差异: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市场情况,制定了不同的公积金政策;

5、公积金制度的未来趋势:公积金制度可能会更加注重公平性和可持续性,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。

综上所述,上海市公积金提取需遵循三个主要步骤:首先准备齐全的相关证明材料,然后在工作日的指定时间内前往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,最后携带申请单至建设银行完成取现操作,整个过程要求材料完备且遵循规定的时间和流程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
第二十四条
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(四)出境定居的;
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
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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